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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物电学院年度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2011-09-30  来源:   浏览次数:

物理电气信息学院年度考核办法

一、年度考核内容

(一)教学工作考核内容

1、学院安排的本科生课程教学

2、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3、指导学生创新工作

4、学院安排的研究生教学

5、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

6、其他教学实践活动

(二)科研工作考核内容

1、课题申请

2、质量工程项目申请

3、在研项目执行情况

4、其他学术活动

(三)行政工作考核内容

1、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2、工作创新

(四)学院公共服务工作考核内容

1、学院公共事务和社会兼职

2、学院集体活动组织与参与

3、实验室兼职与基地建设

二、教学科研人员年度考核合格基本要求

(一)教学工作

1、无教学事故,教学质量符合要求。

2、年度完成教学工作量130学时(相当于两门周三课程外加三个本科生毕业业论文设计)。

(二)科研工作

1、积极申请各级各类课题,按期完成在研项目。

2、至少撰写国家级科研课题申请书1份(有在研项目的主持人和超项除外)。

(三)学院公共服务工作

1、兼任辅导员、班主任、教学科研秘书、院办行政秘书、学位点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学术秘书、教授委员会委员和秘书之一;或兼职管理专业实验室或参与基地建设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执笔人之一)。

2、积极组织与参与学院学术活动。

(注:已担任学院各级管理工作人员视同承担公共服务工作。)

(四)学院安排的教学工作量不够时,须额外增加学院公共服务工作量,或另撰写1份国家级科研课题申请书。

三、行政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合格基本要求

1、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院安排的任务。

2、认真完成工作日志。

四、特殊情况

1、在外学习及当年新进人员的年度考核按学校现行规定执行。

2、年龄在50岁以上(含50岁)的教学科研人员,可不撰写国家级课题申请书。

五、激励机制

1、当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技部项目或其他部委项目的前3名人员具备年度考核优秀资格,国家重大、重点项目的前5名人员具备年度考核优秀资格。

2、完成本职教学任务合格,最近一学年或本年度全年承担学院教科办、学办兼职坐班工作的教师具备年度考核优秀资格。

3、专职行政人员出色工作、表现优秀者,具备年度考核优秀资格。

4、获得院级以上(含院级)的各类奖励者,具备年度考核优秀资格。

本办法自2011年度起执行,解释权归物理电气信息学院党政联席会议。

物理电气信息学院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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