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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电气工程学院2021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6-03  来源:   浏览次数:

为适应学院人才培养规律,进一步规范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根据《宁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暂行规定》(宁大校发〔2017〕290号)、《宁夏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宁大校发〔2017〕295号)和《关于做好2020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学生处〔2021〕5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学院确立“自愿申请、宏观控制、公开考核、双向选择”的基本原则,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依据本实施方案对申请的学生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择优录取。

二 、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志霄    王旭明

副组长:刘  剑    杨 涛

成 员:任克亮   郭中华   李春树   巨建楼   马 丽

              王子超   郝  睿   刘 平   杨国华   贾兴宁

三、转专业对象、各专业接收名额和条件

(一)凡我校全日制在校2020级本科生,综合表现良好,符合接收专业对申请转入学生的学生成绩、思想品德、知识能力、身心素质等要求,均可申请。

(二)各专业预接收转专业学生名额:

(三)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按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类别的划分和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艺术类等跨类别、跨批次及不同招生代码的;

2、招生专业有特殊要求的;

3、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

4、已修课程成绩有不及格的;

5、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的;

6、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

(四)申请转入学院相关专业的学生,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考试总平均绩点达到3.0(含3.0)以上。

四、考核方法

转专业考核总成绩由申请转入学生的专业学习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构成,按考核总成绩高低排序,择优录取。

(一)学院对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进行面试考核,面试采取一票否决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一律不予录取。该项成绩占转专业考核成绩的40%。

(二)根据报名学生2020—2021第一学期学位课(含英语、数学、专业课等核心课程)成绩绩点转换为百分制成绩,该项成绩占转专业考核成绩的60%。

五、考核流程

(一)资格审查。符合转专业条件且自愿要求转专业的学生,填写《宁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由学生将《宁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本人及家长身份证复印件、成绩单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通过四级者提交四级成绩单复印件)等材料于6月11日12时之前交至物电学院二楼214学生工作办公室。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转入学生情况进行资格审查。

(二)公布面试名单。6月15日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及参加面试学生名单,同时公布面试考核时间与地点安排。

(三)面试考核。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须持学生证、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场候考,缺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入资格。面试考核流程如下:

1、签到:所有学生在本组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开始签到。

2、面试顺序:每组学生签到完成后,随机选定面试次序,确定面试顺序。

3、待面:考务组逐一核查面试学生的身份信息,面试学生在考场外排队候考,不得随意走动。

4、面试:按照面试顺序,面试学生进入面试考场。面试时间控制在5分钟左右,面试分为个人陈述和回答问题两个部分。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业基本情况、申请转专业的理由、对专业的理解、今后的学业设想,重点展示自己学习转入专业的优势与综合素质;回答问题由考核小组现场提问,主要考查学生对专业的认知、完成学业的能力、创新思维、思想政治表现等内容,并进行现场打分。

(四)公示录取名单。学院确定接收学生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处。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学校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

(二)申请转专业学生应对物电学院专业进行全面了解,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一经批准(补考成绩不合格除外),不得转回原专业学习。

(三)相关未尽事宜由物电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物理与电子电气工程学院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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