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信息工程

发布日期:2026-05-08  来源:   浏览次数:

一、学科简介

光电信息工程是由光学、光电子、微电子等技术结合而成的多学科综合技术,涉及光信息的辐射、传输、探测以及光电信息的转换、存储、处理与显示等众多内容。光电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的各行各业。近年来,随着光电信息技术产业的迅速发展,对从业人员和人才的需求逐年增多,因而对光电信息技术基本知识的需求量也在不断地增加。

宁夏大学物理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1人,其中高级职称26人,博士39人,博士生导师13人,硕士生导师41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宁夏杰出青年、宁夏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宁夏国内引才312计划、宁夏青年拔尖人才、宁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等人才工程11人;有宁夏教学名师1人、“宝钢优秀教师奖”获得者3人;有自治区教学团队2个。通过长期积累,形成了一批有影响的教学成果,先后获国家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宁夏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宁夏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自治区级一流建设课程3门。近五年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28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学术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100余篇,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0余项;获宁夏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

二、培养目标

光电信息工程专业培养以光电信息工程为主干的光电信号获取、光通信、光电信息处理、光存储、光显示及光电信息应用等信息光电子工程领域的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基本技能,能在工农业生产、国防军工、生物医疗、环境监测、文化娱乐、科学研究等领域相关的行业与部门从事光电技术与系统相关产品的设计、制造、开发、应用、研究、教学、管理、营销等方面工作,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一)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严谨,身心健康。

(二)具有坚实光电子信息方面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在光电子类的相关研究领域或专业方向上具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具备独立从事科研工作和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三)掌握一门外国语,要求能较熟练地阅读本领域的外文资料,具有较好的写作翻译能力和一定的听、说能力。

(四)具有开拓创新的工作态度,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具备较高科学文化素养,且身心健康。

三、培养方向

(一)光电信息功能集成器件与技术

(二)光电转换与大气光信息传输

(三)量子信息技术与应用

四、学制和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制均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含休学、保留学籍、延期毕业)。符合提前毕业条件的,可申请提前毕业。

培养方式

本专业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培养方式,充分发挥导师组集体指导和团队培养的优势,通过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实践环节等手段,系统地培养学生掌握所在学科的理论知识,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采取课程学习、科研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方式,强调科教融汇、协同育人。积极引进各种优质教育资源,支持与国内外一流科研院所、一流大学建立联合培养、协同育人的培养模式。

(一)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全日制培养方式进行。

(二)课程学习应与专业实践相结合,课程学习主要在校内完成,专业实践主要在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完成。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开展至少1年的专业实践。

(三)培养过程实行双导师制,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为每名学生配备一名校内导师,同时确定一名来自联合企业或工程部门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作为校外导师(校内外导师的资格由学校相关部门审定)。充分发挥校外导师的作用,全程参与专业实践、项目研究和学位论文指导等工作。

六、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

(一)课程按性质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要求研究生取得的总学分不低于32学分,其中学位课≥19学分,非学位课≥9.5学分(公共选修课1.5学分,选修课≥8学分),必修环节为3学分(其中专业实践1学分),创新能力2学分。具体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见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一览表。

(二)课程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标准为60分及以上。学位课程一般采用考试方式考核,非学位课程可采用多种形式进行考核。

(三)来华留学生公共课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来华留学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的通知》要求执行,其他要求与本方案一致。

七、必修环节

(一)专业实习实践及考核

专业实践是指专业硕士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到行业(企业)开展实践活动,时间至少为1年,且达到以下要求,计1学分:

1.实践前需要完成《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计划任务书》,由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制定实践计划、实践期间行为规范以及详细工作内容,双导师签字后提交学院;

2.企业选题,必须以需求为导向,针对企业具体生产开展研究。从是否解决企业生产实践的科学技术问题进行考核;

3.实践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和企业的相关规定,服从企业工作安排;

4.实践期间需按月完成工作总结,并交由导师审核;

5.实践结束后,需填写《宁夏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考核表》和由实践企业和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的《机械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报告表》,并提交不少于4000字的实习实践报告。

(二)学术活动

学院邀请行业(企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级管理专家和高级工程技术专家,开设行业(企业)发展前沿讲座或学术报告。专业硕士在学期间须参加不少于5场次的行业前沿讲座或学术报告。每次讲座或报告活动结束后,研究生本人应手工填写《宁夏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登记表》,经指导教师审核后归入本人学籍档案。

(三)文献综述及开题

研究生入学后应在导师指导下,在进行广泛调查研究、查阅文献资料、充分了解行业发展现状和前沿动态的基础上,尽早确定硕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选题,撰写开题报告。硕士研究生文献阅读要结合课题研究方向和行业生产实践进行,参考文献不得少于30篇,其中英文文献20篇以上,最近3-5年内的文献占一半以上,文献综述报告不少于4000字。研究生入学后应不晚于第3学期进行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开题报告须经导师审阅同意后,进行公开答辩。由包括导师在内的3位专家(含1名行业导师)组成答辩专家组进行考核,对选题、研究内容、实施方案等进行把关。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必须重新开题,开题报告通过后,才能正式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具体要求见《宁夏大学关于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的意见》(研究生院〔2019〕8号)。

(四)实验室安全教育

按照《宁夏大学实验室人员安全准入制度(试行)》(宁大校发〔2022〕235号)相关规定执行,研究生需要进入实验室进行科研活动前,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实验室安全教育,通过考试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科研活动。

八、其他培养环节

(一)个人培养计划

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于入学第一周制定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包括课程学习、各培养环节及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工作的要求和进度等。

(二)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距离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间一般不得少于半年,中期考核时间原则上安排在第四学期初进行。中期考核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课程学习、实践环节、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进展和身心状况等,对考核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分流,具体参照《宁夏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2019年4月12日修订)进行。

九、创新能力

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且署名单位必须为宁夏大学物理学院,可获得2学分:

(一)获得国家级行业学会科技奖一项(排名前五);

(二)参与编写国际、国家、行业、团体、企业标准并颁布一项;

(三)撰写专业技术报告或项目总结报告等实践成果一份并经学位点组织学术评定小组评价认定;

(四)发表本人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学术论文(不含综述、评论、通讯等),其中被国内核心期刊(含CSCD)及以上数据库(如SCI、EI、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等)收录1篇,或者被《宁夏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接受发表1篇;

(五)主持宁夏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并顺利结题;

(六)授权发明专利排名前二位的发明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

(七)参加校级以上(包括校级)学术论坛或学术会议1次并作学术报告或参加学科竞赛。学科竞赛包括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国家级竞赛,以及各教指委组织的省部级以上竞赛活动;

(八)提交其他形式的实践成果并经学位点组织学术评定小组评价认定。

学术成果

申请光电信息工程专业硕士学位,未达到要求的,不安排学位论文答辩等后续环节。需要在满足《宁夏大学关于申请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宁大校发〔2025〕9号)的基础上,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且署名单位必须为宁夏大学物理学院:

(一)发表本人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学术论文(不含综述、评论、通讯等),其中被国内核心期刊(含CSCD)及以上数据库(如SCI、EI、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等)收录1篇,或者被《宁夏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接受发表1篇;

(二)主持宁夏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并顺利结题;

(三)授权发明专利排名前二位的发明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

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工作

(一)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要求

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必须遵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符合学术规范;合法合规使用AI工具,符合学校和学院的相关规定,严禁任何学术不端行为。与他人合作或在前人基础上继续进行的课题,必须在论文中明确指出本人所做的工作。

(二)论文规范性要求

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需遵循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基本格式,须按照《宁夏大学学位论文模板》(研究生院〔2025〕9号)撰写,论文字数不少于3万字。研究生从开题至申请预答辩时间不少于10个月。

形式要求

光电信息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结合自身实际和导师要求任选以下一种形式,可采用学位论文、调研报告、应用基础研究、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等形式。学位论文须独立完成,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既要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创新之处,又要考虑研究方法的规范性、研究对象的可行性以及研究结论的社会与科学意义,学位论文正文部分(包括绪论、主体、结论)不少于1万字。全文总字数不少于3万字。

2.实践成果

实践成果必须独立完成,文字类篇幅1万字以上。毕业设计作品须在核心及以上媒体刊发,或经不少于5位业界专家评审鉴定,水平达到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刊发的标准。

(四)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预答辩、评阅、答辩要求

具体见《宁夏大学研究生论文相似性检测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校发〔2023〕79号)和《宁夏大学关于申请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宁大校发〔2025〕9号)。

毕业与学位授予

硕士研究生在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环节各项内容并取得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且符合毕业资格者,准予毕业,符合宁夏大学学位授予条件和学位点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光电信息工程专业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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