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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电气工程学院2020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07-17  来源:   浏览次数:

为适应学院人才培养规律,进一步规范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根据《宁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暂行规定》(宁大校发〔2017〕290号)、《宁夏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宁大校发〔2017〕295号)和《关于做好2019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学生处〔2020〕5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学院确立“自愿申请、宏观控制、公开考核、双向选择”的基本原则,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依据本实施方案对申请的学生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择优录取。

二 、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旭明

副组长:马玉玲 刘   剑   陈焕铭 任克亮 郭中华

成    员:巨建楼 李春树  杨国华  郝   睿 马     丽 孙礼胜

纪检组组长:王志霄

成    员:巨建楼

三、转专业对象和条件

(一)凡我校全日制在校2019级本科生,综合表现良好,符合接受专业对申请转入学生的学生成绩、思想品德、知识能力、身心素质等要求,均可申请。

(二)根据《关于做好2019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不符合转专业条件者不得申请。

(三)申请转入学院相关专业的学生,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考试总平均绩点达到3.0(含3.0)以上。有不及格课程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在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参加重修课程考试或补考后仍有不及格课程的,取消转专业资格,转回原专业学习。

四、考核方法

转专业考核总成绩由申请转入学生的专业学习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构成,按成绩高低排序,择优录取。

(一)学院对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进行面试考核,面试采取一票否决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一律不予录取。该项成绩占转专业考核成绩的40%。

(二)根据报名学生2019—2020第一学期总平均成绩绩点转换为百分制成绩,该项成绩占转专业考核成绩的60%。

五、考核流程

(一)资格审查。7月20日前,符合转专业条件且自愿要求转专业的学生,填写《宁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将此表及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寄至目前所在学院,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由学院将申请表、成绩单及家长身份证复印件交至物电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转入学生情况进行资格审查。

(二)公布面试名单。7月21日,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及参加面试学生名单。

(三)面试考核。7月24日(周五)14点正式开始,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须持学生证、身份证,提前30分钟登陆腾讯线上会议参加面试预备会议,缺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入资格。面试考核流程如下:

1、签到:所有学生在本组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开始视频签到,视频连线成功视为签到成功。

2、面试顺序:每组学生签到完成后,随机选定面试次序,确定复试顺序。

3、待面:考务组逐一核查面试学生的身份信息,面试学生不得随意走动或允许他人进入面试房间。

4、面试:按照面试顺序,面试学生由“待面会场”接入“面试会场”。面试时间控制在5分钟左右,面试分为个人陈述和回答问题两个部分。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业基本情况、申请转专业的理由、对专业的理解、今后的学业设想,重点展示自己学习转入专业的优势与综合素质;回答问题由考核小组现场提问,主要考查学生对专业的认知、完成学业的能力、创新思维、思想政治表现等内容,并进行现场打分。

5、面试结束后,面试学生自行退出面试会场,不得再次进入待面和面试会场。

6、面试过程中如果出现设备故障、网络故障等问题导致的断线,由下一名学生继续面试。断线学生网络恢复后,请及时与考务组老师联系,重新等待安排面试,不得直接接入面试会场。

(四)公示录取名单。7月27日前,学院确定转入接收学生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处。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学校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

(二)申请转专业学生应对物电学院专业进行全面了解,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一经批准(补考成绩不合格除外),不得转回原专业学习。

物理与电子电气工程学院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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